一、资料准备: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之内)/户籍证明(附照片)/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薄原件(夫妻双方)/户籍证明
结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
购房首付款收据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请受托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并携带上述6项所有资料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个体经营者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税单、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温馨提示:
1、根据具体银行业务需要确定,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及单身证明(市级民政局出具一个月之内的单身证明)。
2、各种证件中的姓名用字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3、收入证明请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勿用圆珠笔等。
4、 上述具体事项以具体经办银行确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