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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说明
房屋登记说明书

尊敬的业主,为使您顺利完成房屋登记的相关事项,节省您宝贵的时间,请您在到房屋登记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之前,耐心、仔细地阅读以下说明,备齐所需资料。本说明书仅适用于自然人办理房屋登记相关业务。

一、关于提交资料的要求

1、申请登记所需复印资料敬请自备;

2、申请材料幅面尺寸为标准A4纸;

3、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凡身份证消磁无法读取信息的,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注意附记用途,用途与登记无关的,不予采证。若照片为粘贴的,照片上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印章);

4、各类申请表、委托书参考文本等资料均可从威海房地产交易网下载。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

咨询电话:0631-5198558

二、各类业务的流程

(一)合同签订及备案

1、网签合同(办理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所购买的商品房网签合同签字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条款,详细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注意设定您的合同密码。

办理地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公或销售场所。

2、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部门:威海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在合同签订完毕后,请您到威海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具威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办理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14号工商银行环翠支行二楼(海港大厦对面)。

提交资料: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威海市商品房现售合同。

费用计算方式: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单幢物业(含单独依法登记权属的专用车库和公用车库内的车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0元,八层(含八层)以上的单幢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0元。

咨询电话:0631-5226707

3、合同备案(办理部门: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办理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七楼2号窗口。

提供资料:

1)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2)威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3)威海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款通知单(2013年3月1日之后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需提供)。

咨询电话:  0631-5198502

4、备案查询

合同备案完毕,一个工作日后您可以通过威海房地产交易网查询。

查询网址:www.whfc.com.cn 

查询方式:输入合同编号和密码查询。查询密码为网签合同设定的密码。

咨询电话:0631-5198558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部门: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如果您所购房屋需办理按揭贷款,则需在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期房总登记后,再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提交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经盖章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其中的《各类申请书》

2)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代理人和购房人共同到场申请。1.属夫妻共有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需提交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购房人为未成年人,需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代为办理,同时提交证明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监护人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7楼6-18号窗口(咨询台取号,凭号办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房屋所有权人、受托人或监护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收件收据》到七楼登记大厅3号、4号领证窗口领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无需取号)。

咨询电话:0631-5206382

2.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同时办理)

提交资料:

1)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经盖章的《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其中的《各类申请书》

2)上述房屋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同时办理的无需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5)如果购房人为未成年人,还需监护人出具抵押是为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承诺书(参考文本可从威海市房产交易网http://www.whfc.com.cn下载);

6)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方式: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代理人和购房人共同到场申请。1.如果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购房人为未成年人,需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代为办理,同时提交证明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监护人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7楼6-18号窗口(咨询台取号,凭号办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由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收件收据》到七楼登记大厅3号、4号领证窗口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无需取号)。

咨询电话:0631-5206382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您所购商品房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后,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

办事流程:测绘→缴税→转移登记

1、测绘(办理部门:威海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

提交资料:

1)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威海市商品房现售合同(原件),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供《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经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其中的《各类申请书》

办理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6楼测绘窗口。

测绘费用:住宅1.36元/㎡,其他2.04元/㎡ ,综合2.72元/㎡。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出具结果:测绘报告(平面图)。

咨询电话:0631-5200596

2、缴纳税费(办理部门:地税局)

(1)提交资料:

1)购房发票 (原件) ;

2)身份证明(1.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夫妻户口在一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未婚的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和房屋所在地(威海)的无房证明(原件);

4)测绘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计算方式:家庭(包含未成年子女)首次购买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按照1%征收;家庭(包含未成年子女)首次购买住房面积大于90(含90)平方米,小于144(含144)平方米,按照1.5%征收;家庭(包含未成年子女)购二套(含)以上住房,或住房面积大于144平方米按照3%征收;非住宅按照3%征收。2008年11月1日之前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还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仅供参考,详情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

办理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6楼地税局窗口或各区地税局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66

(3)开具无房证明(税务部门收取)注意事项:确认为家庭首套房的,需到户口所在地和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无房证明,威海市区无房证明到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办理。申请人交税前需到威胜大厦7楼17、19、20号窗口开具无房证明(咨询台取号,凭号办理;家庭成员均需按此规定开具证明,包括签订预售合同时未结婚、办房证时已结婚的购房者,否则按二套房征收)。

(4)开具无房证明提供资料:

1)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可夫妻一方到场办理;

2)达到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未婚的,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未婚证明,本人到场办理;

3)满十八周岁,未达到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到场办理;

4)以上资料由房屋登记部门查询窗口查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3、转移登记(办理部门: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提交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经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其中的《各类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测绘报告(原件);

5)涉税证明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原件);

7)威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威海市商品房现售合同或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代理人和购房人共同到场申请。1.属夫妻共有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需提交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交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购房人为未成年人,需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代为办理,同时提交证明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监护人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8元/平方米。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房屋所有权人、受托人或监护人可持《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收件收据》和本人身份证明到七楼登记大厅3号、4号领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无需取号)。

咨询电话:0631-5206382

(四)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权登记(办理部门: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前述(二)所列情形),在申请办理房证时,需由抵押权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与您共同申请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权登记。

提交资料 

1、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盖章的《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其中的《各类申请书》

2、《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存于银行或公积金中心);

3、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持《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收件收据》和身份证明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无需取号)。

咨询电话:0631-5206382

(五)房屋抵押权登记 (办理部门: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如果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申请贷款,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提交资料

1、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盖章的《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注: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whfc.com.cn/biaoge_list.asp其中的《各类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需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需提供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证明材料【授信额度合同或协议、连续性供货合同或审批书等证明材料】);

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购房人为未成年人,还需监护人出具抵押是为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承诺书(参考文本可从威海房地产交易网http://www.whfc.com.cn下载);

7、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方式:1.如果是夫妻双方的,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购房人为未成年人,需由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监护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由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收件收据》到七楼登记大厅3号、4号领证窗口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无需取号)。

咨询电话:0631-5206382

 

 

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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